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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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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原则: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沟通一致,达成离婚协议;若无法协商一致的,可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裁判。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和权益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应当对夫妻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共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经营性收入、双方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房产、机动车辆、公司股权、债权、股票、金饰及家私、加点设施、知识产权权益、债权、有价值的字画等。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

(1)其中一方因人身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军人的伤残补助金、伤亡保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法律上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将由双方协议分配处理,当协议沟通失败时,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依据共有财产的具体情况,子女抚养和女方权益为第一原则进行判决。

(2)夫妻双方通过书面约定夫妻关系存在期间所得的财产将归属各自所拥有,任何一方因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协助另一方付出较多的,在夫妻离婚时有权利要求另一方进行补偿。

(3)夫妻双方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有请求赔偿损害的权利。

(4)夫妻双方离婚时,若任何一方有转移、变卖、隐藏、损毁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或者伪造债务试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将对该方进行少分财产或者不分财产处理。

(5)夫妻双方离婚时,若其中一方生活存在困难,另一方应当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

(6)对于夫妻双方存在共同债务时,双方离婚时,应当依法共同偿还;若夫妻共同财产不足偿还的,或财产归夫妻双方各自所有的,将由双方协议偿还;若协议不通,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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