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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在家里,就很温暖

发布时间: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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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鸡西市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将审判庭“搬到”当事人家中,一场有法治、有温度的案件庭审就此展开。

    该案系申请人申请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申请人逯某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父子关系,逯父因重症肺炎、低蛋白血症、低氧血症、高血压病3级等疾病,导致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失去交流意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生活起居均需人照顾,并请求法院支持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的监护人。

    承办法官张媛了解案情后,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实地走访,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考虑被申请人逯父身体状况及天气等特殊情况,与申请人沟通后,决定上门审理该案。

    审理过程中,确认逯父系卧床、痴呆状态,老人共孕育4名子女,其中1名已去世,逯某母亲其年纪较大,不能独自照顾逯父,同意由申请人逯某作为监护人。张法官与申请人的哥哥、姐姐联系后,二人对逯某申请逯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无异议,对于逯某作为监护人也无异议。

    结合当事人的身份关系,双方当庭陈述,综合医院诊断意见、走访及现场观察情况,当庭作出了宣判:认定逯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申请人逯某为监护人。

    长期以来,红星法庭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法庭”审判经验,不断延伸自身职能,坚持把巡回审判作为便民服务的有效途径。接下来,法庭将继续发挥前沿阵地优势和巡回法庭职能,走进乡村故里,深入田间地头,把司法公正的阳光雨露送到群众身边,真正做到“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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