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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怎么算?离婚财产判决打官司费用?

发布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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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不涉及婚内财产的离婚案件需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婚内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缴纳诉讼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

除此之外,若涉及到申请保全、执行等程序的,需要缴纳申请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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